集团总公司党委对党组织采取“公推直选”方法换届选举提出指导性意见
发布时间:2009/08/03 发布人:
为进一步加强党内民主建设,改进党内选举制度,集团总公司党委日前对所属党组织采取“公推直选”方法进行换届选举工作,提出指导意见并下发试行文件,要求集团各级党组织围绕“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主题,以改革创新的精神,积极推进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直接选举,充分发挥广大党员在党内事务中参与、管理和监督作用,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同时,强调组织“公推直选”工作要坚持按章办事、公开公平公正、党内外公认和民主集中制等四个方面的原则,切实按照制订方案、宣传动员、推荐候选人和张榜公示、投票选举等五项基本程序进行。
采取“公推直选”方法进行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更注重运用党员推荐、群众推荐与上级党组织推荐相结合的“三推荐”方式,广泛征求党内外的意见,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和对党的基层干部选拔任用的公信度,对新一届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在职数配置、任职条件和候选人预备人选的推荐比例、考察审核,以及直接选举书记、副书记、委员等也有明确的要求。去年这项工作试点开展以来,相继有49家基层党组织完成按期换届,形成党内民主多种实现形式与党员权利保障途径上的良性互动和共同发展,为下一步逐步在集团面上多层次的推进,打下了扎实的组织基础并提供有益的经验。(王春银/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