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至23日,集团党委对基层单位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徐征,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张立新,纪委书记何士林带领3个检查小组分别进行检查。集团副总裁林锦胜、房庆强、汤伟,副总裁、总经济师卞家骏等党委领导,集团党委办公室、组织处、监察审计处等相关负责人参加检查。 徐征强调,各单位党委担负着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尤其是党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增强政治意识、核心意识、大局意识和看齐意识,落实好十八届六中全会和全国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会议的精神。同时,徐征对进一步落实“两个责任”提出三点要求:一要确保制度的严肃性和执行过程的严谨性。各单位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企业内控管理、依法合规经营等基础管理工作互相融合,在制度比较健全的情况下,要加强制度执行的严肃性、严谨性;要按照流程加强管理,减少部门和岗位的自有裁量权,从源头上降低基层骨干的廉政风险。二要健全区域公司党组织架构和管理制度。当前集团在大力实施全国化布局,各个区域公司的建设,管控一定要落地在区域,按照中办44号文件精神和集团加强基层党建的要求,在企业改革发展中要坚持党的建设同步谋划。三要严格执行市国资委党委和市纪委驻市国资委党委纪检组的各项规定。各单位要继续完善党委议事规则、“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党委研究讨论是董事会、行政班子决策重大问题前置程序,把好方向关和程序关,做实党委主体责任。检查小组以听取专题汇报、查阅相关台帐资料、访谈相关人员、表格测评打分相结合的形式,对11家基层单位进行了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其余基层单位以书面材料上报集团党委,党委办公室根据情况适时抽查。 |